股份面值是股份一般可以發行的最低價格,於2014年新《公司條例》強制所有本地有股本公司採用無面值制度,並廢除所有股份的面值。即發行的股份均沒有面值。
由於引入強制無面值制度,相關的概念例如面值、股份溢價,以及法定股本的要求已再無必要,並已予廢除。公司無須再申報有關公司註冊資本的資料。
公司董事將新股發行給股東的,亦是股東對公司的實際投資。根據香港公司條例,註冊香港有限公司至少發行及分發最少一股給創辦成員。股份的分配是股東簽署了公司股東名冊之後,有限公司按公司成員持股比例分發投資者購買的股份。公司可以按資金需求,再發行及分配給現有或新股東。
如需要增發股份可確認以下內容:
– 更新公司架構 (新股東會否同時擔任董事)
– 更新每股價值, 幣值& 發行總股數如需要增發股份 並提供以下文件:
– 新股東身份證
– 3個月內有效住址證明
– 準備決議文件給予董事及股東均需簽署
– 於股份配發一個月內董事簽署NSC1交到公司註冊處
由於有不少公司董事都不太熟悉有關註冊資本股份發行的程序,從而公司及其每名責任人有機會觸犯香港公司條例。因此建議尋找我們專業的港信團隊幫忙處理,減少不必要的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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