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成立一個環保組織、青少年服務團體或宗教機構,第一個要決定的問題往往不是「做什麼服務」,而是「用什麼法律形式註冊」。這個選擇會直接影響組織成員的個人法律責任、日後申請政府資助的資格,以及能否成功取得慈善團體的免稅地位。
擔保有限公司是什麼?
擔保有限公司(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)是有限公司的另一種形式,同樣根據《公司條例》註冊成立,同樣擁有獨立法人地位,但與一般的股份有限公司有一個根本分別:擔保有限公司沒有股份、沒有股東,因此並沒有實益擁有人,公司本身亦不能轉讓。
公司的「成員」是以擔保額的方式,承諾在公司清盤時為公司資產出資一個指定金額。成員的責任是有限的,並不需要為超出其承諾擔保額的債務負責。
正因為沒有擁有人、盈餘不能分配給成員,這種架構天然切合非政府組織(NGO)及慈善團體的形象與運作邏輯——組織的資源用於宗旨本身,而非分配予任何人。
先分清三個經常被混淆的概念
這是整個課題中最多人搞錯的地方,值得逐一釐清:
NGO/非牟利機構(NPO):這是一個描述性的概念,指為特定宗旨及服務對象而成立、盈餘不分配給擁有者或成員的組織。它本身不是一種法律註冊身分。
法人形式:組織需要選擇一種實際的註冊形式,主要有兩種——根據《社團條例》註冊的「社團」,或根據《公司條例》註冊的「擔保有限公司」。
慈善團體(第88條免稅地位):這是獲香港《稅務條例》第88條豁免繳稅的資格,並非一個實體機構。可以用一個比喻理解:要開一家餐廳,除了申請飲食牌照,首先需要有商業登記;慈善機構的申請就像那張飲食牌照,是建基於一個法人之上的。
關鍵在於:並非所有NGO都是慈善機構。稅務局明確指出,並非所有「志願」或所謂「非牟利」團體均為慈善團體,無論這些團體設立的目的如何有意義;《稅務條例》中並無給予「志願」或「非牟利」團體豁免繳稅的條文。
社團 vs 擔保有限公司:最關鍵的分別是責任
兩者都是可行的註冊途徑,但法律後果差異相當大。
社團:根據《社團條例》註冊,程序較簡單、成本較低,一般至少需要3位幹事的資料。但社團並非一個實質的法人團體,這意味著其幹事需要承擔背後的法律責任——組織若出現債務或法律糾紛,責任有機會落在個人身上。
擔保有限公司:類似股份有限公司,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,註冊成員只負擔有限的擔保額債務,成員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少。成立成本較為高昂、程序亦較為複雜,但由於受《公司條例》完善規管,能提高公眾對其運作的信心。
實務上,目前大多數獲稅務局確認為免稅的慈善團體,都是以擔保有限公司的形式註冊。而在申請第88條免稅地位時,稅務局一般亦要求公司的形式為擔保有限公司。
成立擔保有限公司的基本要求
與一般有限公司相比,擔保有限公司在人員配置上有一項明顯不同:一般需要至少2位董事及1位公司秘書(秘書可由其中一位董事同時擔任)。公司秘書及註冊地址均必須在香港境內。
註冊前需要準備的資料包括:擬定的機構名稱、成立宗旨、註冊地址,以及首任董事的人選(至少兩人)。當中「成立宗旨」的撰寫尤其關鍵,因為它會寫入公司章程細則,並直接影響日後申請第88條免稅地位時的審批結果。
申請慈善團體(88牌)的資格與流程
要成為獲認可的慈善團體,機構必須純粹為法理上承認的慈善用途而設立,並為公眾利益而設,規管文書內的條款亦需要清楚並符合相關要求。
申請時需向香港稅務局慈善捐款組遞交一套完整文件及計劃書,一般包括機構的規管文書、成立宗旨,以及過去及/或未來12個月的活動紀錄或計劃(如機構尚未成立,則毋須提交活動紀錄)。
時間方面,業界普遍反映稅務局每次回覆約需4個月,回覆次數越多,整體申請時間越長,因此文書的清晰度及首次遞交的完整度,對縮短審批時間有相當直接的影響。實務上,整個申請過程一般需時半年以上,部分個案由12至18個月不等。
值得澄清一個流傳已久的說法:坊間有指申請88牌需要等待多年、或機構須先運作若干年才有資格申請。現時稅務局並沒有這樣的硬性要求。不過,稅務局對於機構的成立宗旨、經費使用、董事酬金等方面均有一定規定,因此重點不在於「等多久」,而在於準備是否充分。
取得慈善地位的實際好處
除了利得稅豁免本身,慈善團體的身分在申請資助方面有實質優勢。例如根據政府的土地管理政策,以私人協約方式免地價批地作福利用途的土地契約,會加入非常嚴格的管制權力條款,需要另行申請,而慈善機構的地位和往績有時正是這類申請的入場資格。日後申請各類基金及政府資助時,慈善團體的身分同樣較為有利。
持續的合規責任:不要低估
擔保有限公司雖然是非牟利性質,但作為《公司條例》下的法人團體,其合規要求與一般有限公司相若:每年須繳交商業登記費;成立後的首18個月內及之後每個財政年度,均須委任執業會計師提交核數報告;每年提交周年申報表時,須連同已審核的會計報表一併提交。
換言之,「非牟利」並不等於「免除合規」。不少新成立的組織低估了這部分的持續成本與行政負擔,導致運作一兩年後出現申報缺口,反而影響日後申請資助的往績紀錄。
港信集團可協助處理擔保有限公司的成立及後續合規
成立擔保有限公司涉及章程細則的宗旨條文撰寫、董事及公司秘書的配置安排,以及成立後每年的審計與周年申報,任何一環處理不當,都可能影響日後第88條免稅地位的申請結果。港信集團持有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(TC003609),可協助非牟利組織處理註冊、公司秘書及會計審計等一站式安排,讓機構把資源集中投放在服務本身。
相關問題
擔保有限公司一定可以取得慈善團體免稅地位嗎?
不一定。註冊成為擔保有限公司只是取得法人身分,與第88條免稅地位是兩件獨立的事。機構仍須另行向稅務局提出申請,並須符合純粹為法理上承認的慈善用途、為公眾利益而設等準則,成功與否由稅務局按個別情況審批。
擔保有限公司可以有盈餘嗎?
可以有盈餘,但盈餘不能分配給成員或董事。慈善機構不允許以股息、花紅或其他形式,直接或間接向成員支付或移交收入和財產,所有資源須用於機構的既定宗旨。
成立時已有的社團,可以轉為擔保有限公司嗎?
社團與擔保有限公司屬於不同法例下的兩種註冊形式,實務上一般需要另行成立擔保有限公司,再處理原有社團的資產及活動轉移安排,並非單純的「轉換」手續。由於涉及資產處理及成員權益,建議事先諮詢專業意見。
擔保有限公司的名稱一定要有「有限公司」字樣嗎?
擔保有限公司同樣是根據《公司條例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,名稱一般須符合公司註冊處的命名規定。部分慈善或非牟利機構可按相關程序申請豁免在名稱中使用「有限公司」字樣,具體資格及程序建議直接向公司註冊處查詢或諮詢專業人士。
擔保有限公司的董事可以支薪嗎?
稅務局對於申請或已取得慈善地位的機構,在董事酬金方面設有一定規定。實務上,慈善機構的董事酬金安排會是審批及日後審查的關注點之一,建議在草擬規管文書及制訂薪酬政策時,先了解相關要求,避免影響免稅地位。
